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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论语集释》第一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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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:本文纯属手工输入,因为我还没找到能够较好地OCR的办法。很早以前就完成了第一卷,但一直没有再弄第二卷,估计以后也不会继续下去了(如果有好的OCR办法则有可能继续)。今天放上来,供需要者取用,不敢保证没有错漏,各位如果想再制作,最好再校对一次。

新編諸子集成第一輯

論語集釋

程樹德  撰

程俊英

蔣見元

點校

中華書局

說明

一、本文檔是據網絡上的图像电子书輸入。

二、本文檔輸入法采用海峰五筆輸入法,并選擇了“打簡體輸出對應的繁體”一項功能進行輸入。以下各字,前面的字是電腦自動轉換為繁體時所顯示,後面為原書中所采用的繁體字。已经將文檔中的這些字根據原書進行了轉換,盡量保持和原書的一致。

為:爲

偽:僞

強:强

圣:聖

并:並

爭:争

即:卽

慍:愠

臥:卧

吳:吴

黃:黄

沒:没

呂:吕

戶:户

歿:殁

溫:温

彥:彦

祿:禄

悅:悦

新編諸子集成出版緣起

  子書是我國古藉的重要組成部分。最早的一批子書產生在春秋末到戰國時期的百家争鳴中,其中不少是我國古代思想文化的珍貴結晶。秦漢以後的整個封建社會中,還有不少思想家和學者,寫過類似的著作,其中也不乏優秀的作品。

  五十年代,中華書局修訂重印了建國前由原世界書局出版的《諸子集成》。這套叢書彙集了清代學者校勘、注釋子書的成果,較爲適合學術研究的需要。但其中未能包括近幾十年特別是建國後一些學者整理子書的新成果,所收的子書種類不够多,斷句、排印尚有不少錯誤,決定重新編輯出版一套《新編諸子集成》。

  《新編諸子集成》收入先秦到唐五代的子書,着重選收與哲學、思想中的研究關係較密切的。個別不屬於子部的書如班固的《白虎通義》,因與哲學、思想史的研究關係較密切,也擬選入(用清陳立《疏證》)。

  全書將分兩輯出版。

  第一輯所收子書與舊本《諸子集成》略同,是一般研究者經常要閱讀或查考的書。每一種都選擇到目前爲止較好的注釋本。極少數尚無注釋本的,另行注釋。有的書兼收數種各具優長的注本。爲保持體例基本一致,除個別書外,一般只收用文言或淺近文言撰寫的注本。各書正文、注本一律加以新式標點,校正版刻或排印錯誤。

  第二輯收集第一輯之外的其它子書。其中大部分沒有現成注本,凡有必要進行注釋的,應加注釋;其餘的選擇較好的版本進行點校。這一輯中有不少是殘闕或散佚的書,整理是區別不同情況,有的選取現成的輯本,有的要進行補輯或重輯。

  子書中有一部分是僞書或被懷疑爲僞書。凡產生時代較早,在歷史上發生過一定影響,對研究某些問題還有一定參考價值的,擬酌量選入。

  本書第一、二兩輯均擬先出版平裝本,每種單獨定價,陸續發行,全部出齊后再出版精裝合訂本。平裝本每種書後均附有本輯擬目,以便讀者了解這一套書的概貌。

中華書局編輯部

一九八二年一月

前言

程俊英

  先父程樹德,字郁庭,福建福州人。一八七七年生,一九四四年卒。清末進士,不願居宦,公費留學日本,學習法律。回國後,長期擔任北京大學教授、清華大學兼任教授。七七事變後,隱居著述,貧病交加而終。

  先父十歲喪母,孤苦無依。但少年有志,勤奮自學,通宵達旦,熟讀經、史,博覽群書。中年致力教學、科研工作,所任課程中有《中國法律史》、《比較憲法》、《九朝律考》等科目。於繁重的教學之餘,孜孜寫作。晚年更潛心學術研究,不事教學。一生著述約四百餘萬字。

  先父寫作開始得比較早,一九0六年二十九歲,第一部著作《國際私法》七卷問世。一九一九年《漢律考》七卷問世。一九二五年出版《九朝律考》,這是父先一生的重要著作之一。一九三五年再版,解放後又重版兩次。該書從古藉中搜羅從公元前二世紀起至公元後七世紀間,歷代已經散失了的法律、科令、格式、刑名和有關的資料,作了綜合的考證與論述。以十年之功,編成《九朝律考》二十卷。參考書藉數百種,約三十餘萬言。內容包括《漢律考》、《魏律考》、《晉律考》、《南北朝律考》(梁、陳、後魏、北齊、後周)、《隋律考》等九朝的法律考證。此書解放前在國外已有多種譯本。在國內列入大學叢書,現在仍爲政法高校研究生必讀的參考書,對國內外有廣泛的影響。一九五五年重版時,商務印書館編審部評價說:“該書作爲社會上層建筑的法律史而言,不但可以供研究我國法律變遷沿革的人作參考,而且也是研究我國社會發展的重要資料。”

  一九二八年《中國法制史》出版。這是爲京師法科學生所編的教材。上溯黄帝,下逮有清,以簡括之筆,闡述歷代法令及刑制的發展。一九三一年《比較國際私法》出版。一九三三年,《說文稽古編》出版。先父敍述寫書的旨趣說:“性耽古藉,不能自已,偶檢閱藏《說文解字》諸書,頗悟‘因字求史’之法,遂有《說文稽古編》之作。”從文字的形成,窺上古逸史與其社會之情狀,是此書的創造性探索之所在。解放後,曾由商務印書館再版。

  一九三三年,先父患血管硬化症。七七事變後,北京大學等校南遷,從此經濟來源斷絕。舊社會老年知識分子處境悽慘,衣食不完。日僞統治時期,病無醫藥,生活無著,子女多而年幼,困窘不堪,病況日漸惡化,終至癱瘓。《論語集釋》四十卷,卽成書於此時,這是先父最後一部重要著作。序言中描述寫作的苦況時說:“身患舌强痿痺之疾,足不能行、口不能言者七年於茲矣。風燭殘年,不惜汗蒸指皸之勞,窮年矻矻以爲此者。”他爲發揚我國固有文化,以“目難睁不能視,手顫抖不能書”的病弱殘軀,自己口述,由親戚筆錄,歷時九年,終於一九四二年脫稿。其傾心學術,不屈不撓的頑强精神,於此可見。

  《論語集釋》寫書的緣由,據先父云:《論語》一書的注釋,漢、魏諸家有各種注。自何晏《論語集解》行,而鄭玄、王肅各注皆廢;自朱子《集注》行,而《集解》及皇侃《論語義疏》、邢昺《論語注疏》又廢。朱子至今又八百餘年,其間名儒著述訓詁義理,多爲前人所未發,惜無薈萃貫串之書。先父本孔子“述而不作”之旨,將宋以後諸家之說分類採輯,以爲斯書之助。在學術上力求不分宗派,茍有心得,概與採錄,以供學者研究。內容分十類:考異、音讀、考證、集解、唐以前古注、集注、別解、餘論、發明、按語。按語則是先父對諸家學說提出自己的見解。所引書目六百八十種,全書共一百四十萬言。此書爲研究《論語》學者提供了自漢到清的詳盡資料。又對《論語》的訓詁注釋有充分考證,用各家學說闡明孔子的思想本質,爲譯注、研究《論語》的學者批判繼承我國古代文化遺產提供了廣泛的根據。是一部研究孔子思想,特別是研究孔子教育思想的重要參考書。

  《論語集釋》的著述,由於是先父口述,親戚代筆而成,錯寫與遺漏之處較多,且無新式標點。現值再版之際,由我和蔣見元同志重新校勘,並加標點。錯誤之處,在所難免。望讀者隨時指教,以便改正。

一九八三年十二月於華東師大

論語集釋整理後記

蔣見元

  程樹德教授《論語集釋》四十卷,搜羅繁富,訓詁詳明,是《論語》注釋的集大成之作。一九四三年,由華北印書局初版,四十年來,漸趨湮沒。現承中華書局列入計劃再版,使沉晦多年的著作得以傳世,于《論語》研究者必能有參考價值。

  作者編著此書時,已患腦血栓之症。雖神志清楚,然手不能執筆,水不能言。所徵引的眾多書藉,祇能由他人代抄。囿于抄者的水平,原稿文字不免訛誤。其後初版時,因排字校對的粗疏,又添一舛錯。這次重新整理再版,以初版鉛印本爲底本,除了與原稿校對外,書中大部分材料,再與所徵引的原書相爲校勘,校勘時發現的文字錯誤,逕改,不出校記。

  原書的句讀爲國點,這次參考中華書局《新編諸子集成》(第一輯)體例,重加新式標點。

  作者著書,旨在發揚孔子的學術思想,本人又曾潛心內典,故于徵引材料與按語中,間及禪理。至于其他封建觀點,恐亦難免。爲了保存原來面目,我們對此類文字不作刪削,讀者當自能鑑別。

  在整理本書時,囿于條件,作者徵引的書藉,一小部分我們沒能見到,另一部分與作者當時所用的版本不同,因此文字上恐不免仍存在錯誤,敬祈讀者有以指正之。

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于華東師大

自序

  《論語集釋》何爲而作也?曰:舉古聖哲王所揭治亂興亡之故,至今日而適若相反,古人真欺我哉!憤而欲取少時所讀之書,拉雜摧燒之。客聞而阻之曰:“世之剥也必不终剥,道之窮也必不終窮,子姑待之!”余笑而應之曰:“諾。”今不幸言中,而世亂滋迫,數年以來,麋沸雲擾,萬方蕩析,余猶得蜷伏故都,幸免顛沛流離之慘,此《論語集釋》四十卷卽於此刼罅偷息中所掇輯而成者也。昔太兄公身廢不用,乃作《史記》,其《報任書》列舉左丘失明、虞卿窮愁諸例。余自癸酉冬患舌强痿痺之疾,足不能行、口不能言者七年於茲矣,而精力之强,不減平昔。意者天恐吾投身亂世以枉其才,故假疾以阻其進取,又憫其半生志事無所成就,故復假之以精力,使得以著述終其身耶?夫文化者國家之生命,思想者人民之傾向,教育者立國之根本,凡愛其國者,未有不愛其國之文化。思想之鵠,教育之程,皆以是爲準。反之,而毀滅其文化,移易其思想,變更其教育,則必不利於其國者也。著者以風燭殘年,不惜汗蒸指皸之勞,窮年矻矻以爲此者,亦欲以發揚吾國固有文化,間執孔子學說不合現代潮流之狂喙,期使國人之舍本逐末、徇人失己者俾廢然知返。余之志如是而已。若夫漢、宋門户之見,考據訓詁之争,黨同伐異,竊無取焉。

己卯秋八月閩縣程樹德序

凡例

一、《論語》注釋,漢時有孔安國、馬融、鄭玄、包咸諸家,魏則陳群、王肅亦有義說。自何晏《集解》行,而鄭、王各注皆廢。自朱子《集注》行,而《集解》及邢、皇二疏又廢。朱子至今又八百餘年,加以明清兩代國家以之取士;清初名儒代出,著述日多,其間訓詁義理多爲前人所未及,惜無薈萃貫串之書。茲篇竊本孔氏“述而不作”之旨,將宋以後諸家分類採輯,以爲研究斯書之助,定名曰《論語集釋》。

一、是書內容計分十類:

甲、考異。經文有與《石經》及皇本或他書所引不同者,日本、高麗版本文字有異者,均列入此門其材料則以阮元《論語校勘記》、翟灝《四書考異》、日本山井鼎《七經考文》、葉德輝《天文本論語校勘記》等爲主。

乙、音讀。字音讀法及句讀有不同者入此門。其材料以陸德明《經典釋文》、武億《經讀考異》爲主。

丙、考證。自閻若璩撰《四書釋地》、江永著《鄉黨圖考》以後,世人漸知考證名物之重要。故人名、地名、器物、度數之應考證者無論矣,此外如《大戴禮》、《說苑》、《新序》、《春秋繁露》、《韓詩外傳》、《中論》、《論衡》諸書有涉及《論語》之解釋者,以其爲漢儒舊說,亦附此門。

丁、集解。邢《疏》有可採者亦附入此門。

戊、唐以前古注。此門包含最廣,上自漢末,正及於唐,中間南北朝諸家著述爲《北堂書鈔》、《太平御覽》、《藝文類聚》所引者備例無遺。其材料以皇侃《義疏》、馬國翰《玉函山房輯佚書》爲主,計所採者凡三十八家,列舉如左:

劉歆《論語注》

包咸《論語章句》

鄭玄《論語注》

王朗《論語說》

王弼《論語釋疑》

衛瓘《論語集注》

繆播《論語旨序》

繆協《論語說》

郭象《論語體略》

樂肇《論語釋疑》

虞喜《論語讚注》

庾翼《論語釋》

李充《論語集注》

范甯《論語注》

孫綽《論語集注》

梁覬《論語注》

袁喬《論語注》

江熙《論語集解》

殷仲堪《論語解》

張憑《論語注》

蔡謨《論語注》

顏延之《論語說》

釋惠琳《論語說》

沈驎士《論語訓注》

顧歡《論語注》

梁武帝《論語注》

太史叔明《論語注》

褚仲都《論語義疏》

皇侃《論語義疏》

沈峭《論語注》

熊埋《論語說》

季彪《論語注》

陸特進《論語注》

穎子巗《論語注》

李巡《論語注》

張封溪《論語注》

《論語隱義注》

韓李《論語筆解》

己、集注。集注文字稍繁,故採擇以內注爲限,外注有特別精采者始行列入。但其中貶抑聖門、標榜門户者,因有後人之辯論,不能不列入原文,可分別觀之。

庚、別解。集解、集注以外,如有新穎之說,別爲“別解”一門。其不止一說者,則分爲一二三四以區別之。

辛、餘論。清初漢學家立論,時與宋儒相出入,擇其言論純正、無門户偏見者,爲“餘論”一門。其有宋以後諸家注釋可補《集注》所未備而不屬於考證者,亦附入之。

壬、發明。宋學中陸王一派多以禪學詁經,其中不乏確有心得之語。卽程朱派中亦間有精確不磨之論。蓋通經原以致用,孔氏之言,可以爲修己處世之凖繩、齊家治國之方法者,當復不少。惜無貫串說明之書,僅一《四書反身錄》,尚多未備。因欲後人研究《論語》者發明其中原理原則,故特立此門。

癸、按語。凡《集解》、《集注》、別解諸說不同者,必須有所棄取,別爲按語以附於後。此外,自考異以下間有所見者亦同。

以上十種,非必各章皆備,無則缺之。

一、研究《論語》之法,漢儒與宋儒不同。漢儒所重者,名物之訓詁,文字之異同。宋儒則否,一以大義微言爲主。惜程朱一派好排斥異己,且專宣傳孔氏所不言之理學,故所得殊希。陸王派雖無此病,然援儒入墨,其末流入於狂禪,亦非正軌。故《論語》一書,其中未發之覆正多。是書職責,在每章列舉各家之說,不分門户,期於求一正當解釋,以待後來學者,藉此以發明聖人立言之旨。

一、朱子《集注》,元明以來以之取士,幾於人人習之。清初漢學再興,始有異議者。譽之者尊爲聖經賢傳,一字無敢踰越;詆之者置之源不議不論之列。如王闓運所著之《論語訓》,漢、魏、六朝諸家之說備列無遺,獨於朱《注》一字不及,漢宋門户,隱若劃一鴻溝。黄式三《論語後案》始以《集解》、《集注》並列,然其旨仍在袒漢學。實則《集注》雖考證稍疏,然字斟句酌,亦非無一長可取,不能概行抹殺。是書先列《集解》,爲漢學所宗;次《集注》,爲宋學所本;中間增“唐以前古注”一門,搜羅漢、魏、六朝及唐人《論語》著述,片言隻字,必一一搜剔,不使遺漏,庶幾已佚之書,賴以不墮。其近人著述,有罕見之本,或篇帙無多,恐其日久失傳,往往全部收入,亦本斯旨。

一、《論語》一書,言訓詁者則攻宋儒,言義理者則攻漢學。平心論之,漢儒學有師承,言皆有本,自非宋儒師心自用者所及。《集注》爲朱子一生精力所注,其精細亦斷非漢儒所及。蓋義理而不本於訓詁,則謬說流傳,貽誤後學;訓詁而不求之義理,則書自書,我自我,與不讀同。二者各有所長,不宜偏廢。是書意在詁經,惟求其是,不分宗派,茍有心得,概與採錄。

一、全書共百餘萬言,所採書目均一一列表備查。其未見原書者,必注明出處。其有引出某書而某書實無其文者,則仍以原書著錄,以便尋檢。此外六朝已佚古藉,或雖爲近人著作而爲罕見之本者,則仿《四庫全書總目》之例,別爲簡明提要以附於後。

一、所採之書,以四庫著錄及列入正、續《皇清經解》爲限。其四庫未收、及宋儒一派之著述未採入《皇清經解》者,則擇其尤純正而有心得者。其專爲舉業而設,類似高頭講章,如《四書本義匯參》,及一切庸惡陋劣如《四書大全》之類,概不採錄。

一、語錄仿自禪宗,釋子不讀書,出語恒多俚俗。宋儒學既近禪,並形式上亦必力求其似,殊爲無取。茲篇除朱子《或問》及《語類》外,其他語錄中雖有關於《論語》之研究,以其出言鄙倍,概不採錄。

一、宋以後諸儒往往於劄記中考據《論語》如《困學紀聞》、《日知錄》、《十駕齋養新錄》之類無慮數十種,其中不乏可採之處,雖非專著,亦在兼採之列。

一、宋儒理學爲儒、釋、道混合之一種哲學,本可成一家言,但必以爲直接孔孟心傳道統,則余未敢信。一部《論語》中,何嘗有一個“理”字?而《集注》釋天爲卽理也,釋天道爲天理;又遇《論語》凡有“斯”字或“之”字,悉以“理”字填實之。皆不免强人就我,聖人胸中何嘗有此種理障耶?朱子嘗云:“聖賢議論,本是平易。今推之使高,鑿之使深。”然《集注》釋“子在川上”,釋曾點言志,仍不免過高之病。以此立說著書,未嘗不可,但非解經正軌,讀者當分別觀之。

一、清初戴東原、毛西河諸家喜攻朱《注》考證之失,殊不知朱子嘗與人言:“讀書玩理外,考證別是一種功夫,某向來不曾做。”朱子博極群書,並非力不能爲。而其言如此,蓋當時風氣不尚考證。以古人不經意之事,而蹈隙乘瑕攻之,不過以其名高耳,然猶曰:“是漢學家言也”。至顏、李同爲理學而亦攻朱,則更無謂。蓋漢儒恪守家法,篤信師說,從未敢輕詈古人。至更易經傳,推翻舊說,其風固自宋人開之。《集注》至以樊遲爲粗鄙近利以子夏、子游爲語有流弊,敢於詈及先賢,更不足爲訓。以朱子之賢,猶有此失。是書力矯此弊,凡意氣詬争之語、門户標榜之詞,概不採錄。

一、《集注》喜貶抑聖門,爲全書最大污點,王船山《讀四書大全說》、毛西河《聖門釋非錄》論之詳矣。是書凡攻朱之語,例不採錄,然對此不能不設例外。昔阮嗣宗口不談人過,人稱其盛德。何況對於古人。子貢方人,孔子以爲不瑕。故古來叢謗之深,無如朱子者,雖係無心之過,究屬嗔心過重,錄之所以示戒也。

一、宋儒以禪理詁經,好之者喜其直截痛快,惡之者又目其爲陽儒陰釋。考朱子《答孫敬甫書》“少時喜讀禪學文字”,又《與張侍郎書》云:“左右既得此把柄入手,便可改頭換面。欲用儒家言語說向士大夫,接引從來學者。”是宋儒固不自諱。竊以爲孔子之道至大,無所不包,不特釋而已,卽道家亦有與之同者,如《無爲而治》一章是也。魏、晉諸儒喜以道家言詁經,茍有一得,未嘗不可兼收並蓄。蓋孔子之言有與釋家同者,如“毋意、毋必、毋固、毋我”,與佛家之破除二執,有何區別耶?其與之異者,則不必强爲附會。陸、王一派末流如羅念菴、陳白沙輩,幾於無語不禪,亦是一病。是篇於末流狂禪一派牽强附會之語,概不採錄。

一、孔子之言,俟諸百世而不惑,所以爲至聖,不必後人代爲辯護周旋。《集注》於“天下有道,則庶人不議”,則曰:“非箝其口使不敢言也。”於“民可使由之,不可使知之”下引程子曰:“聖人設教,非不欲家喻而户曉也。若曰聖人不使民知,則是後世朝四暮三之術也,豈聖人之心乎?”殊不知聖人之言絕無流弊,觀於今日歐洲之國會民主政治,此二章真如日月經天,江河行地,洵萬古不易之至言也,何所用其廻護耶!自歐化東漸,不特疑聖,且有誣聖以爲名高者矣。是書採錄斷自清代,凡現代名人之著述,除純粹解經者外,其他中西合參、新舊融會之作,值此是非淆亂、靡所折衷去取之間,懼多私見,故雖有佳篇,概從割愛,恕不採錄。補遺之責,期之後人。

论语集释卷一 學而上

子曰:“學而時習之,不亦說乎?

【考異】皇侃《論語義疏》本(下簡稱皇本)“說”字作“悦”。翟灝《四書考異》(下簡稱翟氏《考異》):古喜說、論說同字,後漢增从“心”字別之。“悦”初見《廣韻》。徐鉉《新修字義》云:“經典只作‘說’”。然《毛詩》“說懌女美”,那陸氏釋云:“又作‘悦’。”《爾雅釋詁》:“悦,樂也。悦,服也。”皆書作“悦”。而《孟子》但用“悦”字,則二字通寫已久。“說”之見二十篇者,如《公冶長》篇“子說”、《雍也》篇“非不說子之道”、“子路不說”、《子罕》篇“能無說乎”、《子路》篇“近者說”、《陽貨》篇“子路不說”、《堯曰》篇“公則說”,皇本俱作“悦”。惟《先進》“無所不說”、《子罕》“易事而難說”,仍如監本。

  按:翟灝《四書考異》考證精博。關於《論語》條考部分,本書收錄極多。標題仍稱《考異》者,示不敢掠美也。

【考證】《白虎通》:子者,丈夫之通稱。 顧炎武《日知錄》:周制,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爲五等之爵,而大夫雖貴,不敢稱子。春秋自僖、文以後,執政之卿始稱子。其後匹夫爲學者所宗亦得稱子,老子、孔子是也。孔子弟子惟有子、曾子二人稱子,閔子、冉子僅一見。 汪中《述學別錄》:古者孤卿大夫皆稱子,子者,五等之爵也。《周官典命》:“公之孤四命,以皮帛眡小國之君。”《大行人》:“大國之孤,其禮眡小國之君。”《春秋傳》:“列國之卿當小國之君。”小國之君則子、男也,子、男同等,不可以並稱,故著子去男,從其尊者。王朝則劉子、單子,列國則高子、國子是也。王朝生稱子,沒配謚稱公。列國生稱子,沒配謚亦稱子。此其別也。稱子而不成辭,則曰夫子。夫者,人所指名也。《春秋傳》“夫固謂君”,“夫豈不知”,服云:“夫謂鬬伯比。”“夫石猶生我”,服云:“夫謂孟孫。”“夫不惡女乎”,服、杜並云:“夫謂太子。”以夫配子,所謂取足以成辭爾。凡爲大夫,自適以下皆稱之曰夫子。孟獻子,穆伯之孫。穆伯之二子親爲其諸父,而曰夫子。崔成、崔彊稱其父亦曰夫子。故知爲大夫者例稱夫子,不以親別也。孔子爲魯司寇,其門人稱之曰子,曰夫子,後人沿襲以爲師長之通稱,而莫有原其始者。 劉寶楠《論語正義》(下簡稱劉氏《正義》):“曰”者,皇《疏》引《說文》云:“開口吐舌謂之爲曰。”邢《疏》引《說文》云:“曰,(上司下言)也。從口,乙聲。亦象口氣出也。”所引《說文》各異。段氏玉裁校定作“從口,乙象口氣出也”。又引《孝經》釋文云:“從乙在口上。乙象氣,人將發語,口上有氣,故曰字缺上也。”“學”者,《說文》云:“斅,覺悟也。從教,從冂。冂尚朦也。臼聲。學,篆文‘斅’省。”《白虎通辟雍篇》:“學之爲言,覺也,以覺悟所未知也。”與《說文》訓同。

【集解】馬融曰:“子者,男子之通稱,謂孔子也。”王肅曰:“時習,學者以時誦習之。誦習以時,學無廢業,所以爲悦懌。”

  按:何晏《集解·序》云:“《古論》唯博士孔安國爲這訓解,而世不傳。至順帝時,南郡太守馬融亦爲之訓說。”邢昺《疏》云:“馬融亦爲《古文論語訓說》。”皇侃《疏》謂爲《魯論》訓詳,非也。隋、唐《志》皆不載,佚已久。王氏《義說》,史志亦稱“注”,何晏《集解·序》與陳群、周生烈並云“義說”。《七錄》有王肅《論語注》十卷,隋唐《經藉志》云亡,而《唐書·藝文志》、陸德明《經典釋文·序錄》並有王肅《論語注》十卷。蓋隋代散失,至唐復出,今則不可見矣。惟《論語馬氏訓說》二卷、《王氏義說》一卷各有輯本,在《玉函山房輯佚書》中。

【唐以前古注】皇侃《義疏》(下簡稱《皇疏》):曰者,發語之端也。許氏《說文》云:“開口吐舌謂之爲曰。”(按今《說文》無此文。)凡學有三時:一是就人身中爲時,十就年中爲時,三就日中爲時也。一就身中者,凡受學之道,擇時爲先,長則扞格,幼迷昏。故《學記》云“發然後禁,則扞格而不勝;時過然後學,則勤苦而難成”是也。既必須時,故《內則》云“六年教之數與方名,七年男女不同席,八年始教之讓,九年教之數日,十年學書計,十三年學樂、誦《詩》、舞勺,十五年成童舞象。”並是就身中爲時也。二就年中爲時者,夫學隨時氣則受業易入。故《王制》云“春夏學《詩》、《樂》,秋冬學《書》、《禮》”是也。春夏是陽,陽體輕清,詩樂是聲,聲亦輕清。輕清時學輕清之業則爲易入也。秋冬是陰,陰體重濁。書禮是事,事亦重濁。重濁時學重濁之業亦易入也。三就日中爲時者,前身中、年中二時,而所學並日日修習不暫廢也。故《學記》云“藏焉,修焉,息焉,游焉”是也。今云“學而時習之”者,時是日中之時也。

【集注】學之爲言,效也。人性皆善而覺有先後,後覺者必效先覺之所爲,乃可以明善而復其初也。習,鳥數飛也。學之不已,如鳥數飛也。說,喜意也。既學而又時時習之,則所學者熟而中心喜悦,其進自不能已矣。

【餘論】《朱子文集》(《答張敬夫》):學而,說此篇名也。取其篇首兩字爲別,初無意義。但學之爲義,則讀此書者不可以不先講也。夫學也者,以字義言之,則己之未知未能而效夫知之能之之謂也。以事理言之,則凡未至而求至者,皆謂之學。雖稼圃射御之微,亦曰學,配其事而名之也。而此獨專之,則所謂學者,果何學也?蓋始乎爲士者,所以學而至乎聖人之事。伊川先生所謂“儒者之學”是也。蓋伊川先生之言曰:“今之學者有三:辭章之學也,訓詁之學也,儒者之學也。欲通道,則舍儒者之學不可。尹侍講所謂‘學者,所以學爲人’也。學而至於聖人,亦不過盡爲人之道而已。”此皆切要之言也。夫子之所志,顏子之所學,子思、孟子之所傳,皆是學也。其精純盡在此書,而此篇所明又學之本,故學者不可以不盡心焉。 毛奇齡《四書改錯》:學有虛字,有實字。如學《禮》、學《詩》、學射、御,此虛字也。若志于學、可與共學、念終始典於學,則實字矣。此開卷一學字,自實有所指而言。乃注作“效”字,則訓實作虛,既失既詁字之法,且效是何物,可以時習?又且從來字學並無此訓,卽有時通“效”作“傚”,亦是虛字。善可效,惡亦可效。《左傳》“尤人而效之”,萬一效人尤,而亦習之乎?錯矣!學者,道術之總名。賈誼《新書》引逸《禮》云:“小學業小道,大學業大道。”以學道言,則大學之道,格致誠正修齊治平是也。以學述言,則學正崇四術,凡春秋《禮》、《樂》,冬夏《詩》、《書》皆是也。此則學也。 黄式三《論語後案》(下簡稱《黄氏後案》):學謂讀書,王氏及程子說同。朱子注學訓效者,統解字於第一學字之中,如“孰爲好學”、“弟子不能學”、“願學”、“學道”,必訓爲效而始通。其引程子說學爲讀書,時習爲既讀而時思繹,則此章之正解。黄直卿《語錄》甚明。此篇“行有餘力,則以學文”,“雖曰未學,必謂之學”,下篇學、思對言,學、問對言,好學、忠信對言,博學、約禮對言,文學德行對言,學《易》、學《詩》,學《禮》皆謂讀書,而又斥“何必讀書,然後爲學”之佞。蓋學者所以學聖人之道,而聖人往矣,道在方策也。 劉逢錄《論語述何》:學謂刪定《六經》也。當春秋時,異端萌芽已見,夫子乃述堯舜三王之法,垂教萬世。非是則子思所謂“有弗學”也。 焦循《論語補疏》:當其可之謂時。說,解悦也。“不憤不啟,不悱不發”,時也。“中人以上可以語上,中人以下不可以語上”,時也。“求也退,故進;由也兼人,故退”,時也。學者以時而說,此大學之教所以時也。

  按:“學”字係名辭,《集注》解作作動辭,毛氏議之是也。惟其以後覺者必效先覺所爲爲學,則精確不磨。今人以求知識爲學,古人則以修身爲學。觀於哀公問弟子孰爲好學,孔門身通六藝者七十二人,而孔子獨稱顏淵,且以不遷怒、不貳過爲好學,其證一也。孔子剟又曰:“君子謀道不謀食。學也,禄在其中矣。”其答子張學干禄,則曰:“言寡尤,行寡悔,禄在其中矣。”是可知孔子以言行寡尤悔爲學,其證二也。大學之道,“壹是皆以修身爲本”,其證三也。

【發明】《焦氏筆乘》:李修平曰:“宣和庚子,某人辟雍。同舍趙孝孫仲脩,伊川先生高弟趙彦子之子也,於某有十年之長。辛丑春同試南宮,仲脩中選,而某被黜。仲脩勉之曰:‘公盛年一跌何傷,姑歸讀書可也。’某意不懌。趙曰:‘公頗讀《論語》否?’卽應之曰:‘三尺之童皆讀此,何必某。’仲脩笑曰:‘公卽知讀此,且道“學而時習之”以何者爲學?’某茫然不知所對。仲脩徐曰:‘所謂學者,非記問誦說之謂,非絺章繪句之謂,所以學聖人也。既欲學聖人,自無作輟。出入起居之時,學也。飲食游觀之時,學也。疾病死生之時,亦學也。人須是識得“造次必於是,顛沛必於是”,“立則見其參於前,在輿則見其倚於衡也”,方可以學聖人。’某聞其言,頓若有悟。”

有朋自遠方來,不亦樂乎?

【考異】陸德明《論語釋文》:“有”,或作“友”,非。 《白虎通·辟雍篇》引《論語》曰:“朋友自遠方來。” 阮元《論語校勘記》:鄭氏康成注此云:“同門曰朋,同志曰友。”是舊本皆作友字。 臧庸《拜經日記》:《白虎通·辟雍篇》:“師弟子之道有三:《論語》曰‘朋友自遠方來’,朋友之道也。”又《易·蹇》正義、《周禮·司諫》疏並引鄭康成此注云:“同門曰月,同志曰友。”考班孟堅引用多爲《魯論》,包鄭所注亦《魯論》,然則《魯論》舊本作“朋友自遠方來”,陸氏所見本“有”作“友”,正與班鄭等合。特“友”字當在“朋”下,何晏作“有朋”未知所據。所採《包注》原本當亦有“同志曰友”一句,因經作“有”,故節之。 洪頤煊《讀書叢錄》據《文選》陸機《挽歌》“友朋自遠方”李善注引《論語》爲證,謂“有”當作“友”。 武億《群經義證》:《釋名》:“友,有也,相保有也。”友、有同用,或作“友”,與古傳本合,未可云非。 盧文弨《釋文考證》:《吕氏春秋·貴直篇》“有人自南方來”,句法極相似。陸氏謂“作‘友’非”是也。

  按:馬國翰《玉函山房輯佚書·論語類》謂包爲《魯論》,作“有朋”;《周易·蹇》正義引鄭玄《注》並解“朋友”。陸德明《釋文》云:“鄭校周之本,以《齊》、《古》讀正凡五十事。”凡與《魯》異而不言從《古》者,《齊》、《古》同也。然則作“有朋”者,《魯論》也。作“朋友”者,《齊》、《古論》也。

【考證】宋翔鳳《樸學齋札記》:《史記·孔子世家》:“定公五年,魯自大夫以下皆僭離於正道,故孔子不仕,退而修《詩》、《書》、《禮》、《樂》。弟子彌眾,至自遠方,莫不受業焉。”弟子至自遠方,卽“有朋自遠方來”也。“朋”卽指弟子。故《白虎通·辟雍篇》云:“師弟子之道有三:《論語》曰‘朋友自遠方來’,朋友之道也。”又《孟子》:“子濯孺子曰:‘其取友必端矣。’”亦指友爲弟子。 毛奇齡《論語稽求篇》:“同門曰朋。”此是古注,自《說文》及《詩注》、《左傳注》、《公羊傳注》皆然。《周禮·大司徒》鄭注“同師曰朋”,便不如同門之當。蓋朋友是門户之名,凡曰朋黨,曰朋比,比是鄉比,黨是黨塾,皆里門閭户學僮居處名色。故朋爲同門,此是爾,不可易也。大抵學中境次,從黨庠肄習之後,既已分開,又復來合,致足娛樂。與《學記》所云“敬業樂羣”,《檀弓》所云“離羣索居”,正可比觀。蓋以離爲苦,則必以合爲樂也。 潘維城《論語古注集箋》(下簡稱潘氏《集箋》):“朋”,《說文》以爲古文“鳳”,云:“鳳飛,羣鳥從以萬數,故以爲朋黨字。” 劉氏《正義》:“自遠方來”者,《廣雅·釋詁》:“自,從也。”《爾雅·釋詁》:“遠,遐也。”《淮南·兵略訓》:“方者,地也。”《禮·表記》注:“方,四方也。”《爾雅·釋詁》:“來,至也。”並常訓。《學記》言學至大成,“足以化民易俗,近者說服,而遠者懷之,此大學之道也。”然則朋來正是學成之驗。“不亦樂乎”者,《蒼頡篇》:“樂,喜也。”與“說”義同。《易·彖傳》:“麗澤兌,君子以朋友講習。”兌者,說也。《禮·中庸》云:“誠者,非自成己而已也,所以成物也。”此文“時習”是成己,“朋來”是成物。但成物亦由成己,既以驗己之功修,又以得教學相長之益,人才造就之多,所以樂也。孟子以“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”爲樂,亦此意。

【集解】包咸曰:“同門曰朋。”

  按:咸字子良,會稽曲阿人。少爲諸年,倡魯《詩》、《論語》。舉孝廉,除郎中。建武中,入授皇太子《論語》,又爲其章句。拜諫議大夫,五年,遷大鴻臚。事蹟詳《後漢書·儒林傳》。《皇疏》作“苞咸”,“苞”、“包”二字古通,當依《漢書傳》作“包”。何晏《論語集解》云:“安昌侯張禹本受《魯論》,兼講《齊說》。善者從之,號曰‘張侯論’,爲世所貴,包氏、周氏章句出焉。”然則包氏所爲章句,蓋用禹說。惜全書久佚,隋、唐《志》皆不及著目,今惟《玉函山房輯佚書》中有輯本二卷。(此注《文選·古詩十九首》李善注引作《鄭注》,未知孰是。)

【唐以前古注】《皇疏》引江熙云:君子以朋友講習,出其言善,則千里之外應之。遠人且至,況其近者乎?道可齊味,歡然適願,所以樂也。

  按:《隋書·經籍志》有《集解論語》,江熙撰。《唐書·藝文志》作江熙《集解》,並云十卷。熙《晉書》無傳。據《冊府元龜》,知其字太和,爲兗州別駕。他無可考。《皇疏·序》稱熙所集《論語》凡十三家,取從說以成書,故以《集解》爲名。《邢昺疏》引二節,知此書宋初尚存,今佚。玉函山房有輯本十卷。觀此則有晉一代之說《論語》,其同異得失略備於茲矣。

【集注】朋,同類也。自遠方來,則近者可知。程子曰:“以善及人而信從者眾,故可樂。”又曰:“說在心,樂主發散在外。”

【別解】俞樾《羣經來議》:《釋文》曰:“‘有’或作‘友’。”阮氏《校勘記》據《白虎通·辟雍篇》引此文作“朋友自遠方來”,洪氏頤煊《讀書叢錄》又引《文選》陸機《挽歌》“友朋自遠來”證舊本是“友”字。今按《說文·方部》:“方,併船也。象兩舟省總頭形。”故方卽有並義。《淮南·氾論篇》曰“乃爲窬方版”,高誘注曰:“方,並也。”《尚書·微子篇》曰:“小民方興。”《史記·宋世家》作“並興”,是“方”、“並”同義。友朋自遠方來,猶云友朋自遠並來。曰友曰朋,明非一人,故曰並來。然則“有”之當作“友”,尋繹本文卽可見矣。今學者誤以“遠方”二字連文,非是。凡經言“方來”者,如《周易》“不寧方來”,《尚書》作“兄弟方來”,義皆同。

【餘論】《論語述何》:《易》曰:“君子居其室,出其言善,則千里之外應之,況其邇才乎?”《記》曰:“獨學而無友,則孤陋而寡聞。友天下之善士故樂。” 阮元《揅經室集》:此章乃孔子教人之語,卽生平學行始末也。故學必兼誦行,其義乃全。《注》以習爲誦習,失之。朋自遠來者,孔子道兼師儒。《周禮·司徒》師以德行教民,儒以六藝教民。各國學者皆來從學也。蓋學而時習,未有不朋來。聖人之道不見用於世,所恃以傳於天下後世者,朋也。 潘氏《集箋》:《史記·孔子世家》云:“定公五年,魯自大夫以下皆僭離於正道,故孔子不仕,退而修《詩》、《書》、《禮》、《樂》。弟子彌眾,至自遠方,莫不受業焉。”卽“有朋自遠方來”也。

  按:阮氏、潘氏此章貼孔子自身說,雖係創論,但非別解,故入之《餘論》中。

人不知而不愠,不亦君子乎?”

【考證】《禮·哀公問》:“君子也者,人之成名也。”《白虎通·號篇》:“或稱君子者,道德之稱也。君之爲言,羣也。子者,丈夫之通稱也。”

【集解】愠,怒也。凡人有所不知,君子不怒。(凡不載何人說者,皆何晏之詞。下倣此。)

【唐以前古注】《皇疏》此有二釋:一云:“古之學者爲己,已得先王之道,含章內映,他人不見知而我不怒也。”一云:“君子易事,不求備於一人。故爲教誨之道,若人有鈍根不能知解者,君子恕之而不愠怒也。” 又引李充云:愠,怒也。君子忠恕,誨人不倦,何怒之有乎?明夫學者,始於時習,中於講肄,終於教授者也。

  按:《晉書·文苑傳》:“充字宏度,江夏人。官著作郎。”《七錄》載充《論語釋》一卷,至隋已亡。《隋書·經藉志》別有《論語》十卷,晉著作郎李充注。《唐書·藝文志》並同。而《宋史·藝文志》不載,今佚。玉函山房有輯本二卷,茲錄之以備一家。

【集注】愠,含怒意。君子,成德之名。尹氏曰:“學在己知,不知在人,何愠之有?”

【別解】王衡《論語駁異》:羅近溪謂“愈學而愈悦,如何有厭;愈教而愈樂,如何有倦;故不愠人之不己知者,正以其不厭不倦處”。此却說得好。 《論語補疏》:《注》言“人有所不知”,則是人自不知,非不知己也。有所不知,則亦有所知。我所知而人不知,因而愠之,矝也;人所知而我不知,又因而愠之,忌也。君子不矝則不忌,可知其心休休,所以爲君子也。《後漢·儒林傳》注引《魏略》云:“樂詳字文載。黄初中,徵拜博士十餘人,學多褊,又不熟悉,惟詳五業並授。其或難質不解,詳無愠色,以杖畫地,牽譬引類,至忘寢食。” 毛奇齡《四書賸言》:《論語》“人不知而不愠”,《孔疏》原有十義:一是不知學,一是不知我。今人但知後說,似于本章言學之意反未親切。何平叔云:“凡人有所不知,君子不怒。”其云“有所不知”者,言學有所不解也。“君子不怒”者,猶言“君子易事不求備”也。蓋獨學共學,教人以學,皆學中事。夫子一生祇學不厭,教不倦,自言如此(見《默識》節),門弟子言如此(見《公西華》節),後人言如此(見《孟子》),故首章卽以此發明之。

  按:此本李充之說,《皇疏》取之,然實不如《朱注》之長。劉寶楠云:“教學之法,語之而不知,雖舍之亦可,無容以不愠卽稱君子。此注所云不與經旨應也。”

【餘論】《朱子語類》:人不知而不愠,自是不相干涉。己爲學之初,便是不要人知,至此而後真能不要人知爾。若煅煉未能得十分成熟,心固有時被其所動,及到此方真能人不我知而不愠也。又曰:不愠不是大怒,心中略有不平之意便是愠。此非得之深、養之厚者不能如此。 鹿善繼《四書說約》:說樂不愠,向非於人所不見之地有內省不疚之功,何以如此真切,如此超脫?此章是孔子自寫生面,全重時習。蓋本心難昧,未嘗不知修持,祇轉念易乖,學而易厭。時習則功夫無問,本體流行,深造自得,欲罷不能,說可知矣。 張履祥《備忘錄》:朱子謂“不知而不愠者逆而難”,不知豈特爲人忽易而已,甚者賤辱之,咎責之,怨惡之,無所不至。舜之於家,文於朝,孔孟春秋戰國之世,一時父子兄弟君臣朋友其孰能知之?當時而能不愠,豈非甚難?非甚盛德,何以履之而泰然乎? 何義門《讀書記》:此與《中庸》“遯世不見知而不悔”同意,非謂世無見用者也。此對上說、樂十字,故云不愠。《中庸》對上“半塗而廢”,故云不悔。 《揅經室集》:“人不知”者,世之天子諸侯皆不知孔子,而道不行也。“不愠”者,不患無位也。學在孔子,位在天命。天命既無位,則世人必不知矣,此何愠之有乎?孔子曰“五十而知天命”者,此也。此章三節皆孔子一年事實,故弟子論撰之時,以此冠二十篇之首也。二十篇之終曰“不知命,無以爲君子”,與些始終相應也。

【發明】梁清遠《采榮錄》:《論語》一書,首言爲學,卽曰悦,曰樂,曰君子。此聖人最善誘人處,蓋知人皆憚於學而畏其苦也。是以鼓之以心意之暢適,動之以至美之嘉名,令人有欣羨之意,而不得不勉力於此也。此聖人所以爲萬世師。

有子曰:“其爲人也孝弟,而好犯上者,鮮矣;不好犯上,而好作亂者,未之有也。

【考異】《論語釋文》:“弟”,本或作“悌”。下同。 皇本作“悌”。 邱光庭《兼明書》亦作“悌”。

【音讀】武億《經讀考異》:近讀並以“其爲人也孝弟”爲句,愚謂“其爲人也”當絕句,“孝弟”連下“而好犯上者鮮矣”讀,語勢自順。

  按:《詩·大雅思齊正義》、《孝經·事君章疏》俱引《論語》“孝悌而好犯上者鮮矣”,可見唐以前人讀法。此武氏之說所本。

【考證】《柳柳州文集》:諸儒皆以《論語》孔子弟子所記,不然也。孔子弟子曾參最少,又老且死,是書記其將死之言,則去孔子之時甚遠,而當時諸弟子略無存者矣。竊意孔子嘗雜記其言,而卒成其書者,曾子弟子樂正子春、子思之徒也。故《論語》書中所記諸弟子必以字,而曾子不然,蓋其弟子之號師爾。而有子亦稱子者,孔子既殁,諸弟子嘗以其似孔子而師之,後乃叱避而退,則固嘗有師之號矣。 《程子經說》:《論語》曾子、有子弟子撰,所以知者,惟二子不名。 朱子《或問》:柳氏之論曾子者得之。而有子叱避之說,則史氏之鄙陋無稽,而柳氏惑焉。以《孟子》考之,當時既以曾子不可而寢其義,曷嘗有子據孔子之位而有其號哉?故程子特因柳氏之言斷而裁之,以爲《論語》之書,成於有子、曾子之門人。 王應麟《困學紀聞》:或問:“《論語》首篇之次章卽述有子之言,而有子、曾子獨以子稱何也?”曰:“程子謂此書成於有子、曾子之門人也。”曰:“柳子謂孔子之沒,諸弟子以有子爲似夫子,立而師之。其後不能對諸子之問,乃叱避而退。則固常有師之號,是以稱子。其說非歟?”曰:“非也。此太史公采雜說之謬,宋子京、蘇子由辨之矣。孟子謂子夏、子張、子游以有若似聖人,欲以所事孔子事之。朱子云:‘蓋其言行氣象有似之者。’如《檀弓》所記子游謂有若之言似夫子之類是也,豈謂貌之似哉?”曰:“有子不列于四科,其人品何如?”曰:“宰我、子貢、有若智足以知聖人,此孟子之言也。蓋在言語之科,宰我、子貢之流亞也。”曰:“有子之言可得聞與?”曰:“盍徹之對,出類拔萃之語,見於《論》、《孟》。而《論語》首篇所載凡三章,曰孝弟,曰禮,曰信恭,尤其精要之言也。其論晏子焉知禮,則《檀弓》述之矣。《荀子》云‘有子惡卧而焠掌’,可見其苦學。”曰:“朱謂有子重厚和易,其然與?”曰:“吴伐魯,微虎欲宵攻王舍,有若與焉,可謂勇於爲義矣,非但重厚和易而已也。”曰:“有子、曾子並稱,然斯道之傳唯曾子得之。子思、孟子之學,曾子之學也。而有子之學無傳焉,何歟?”曰:“曾子守約而力行,有子知之而已,智足以知聖人而未能力行也。《家語》稱其强識好古道,其視以魯得之者有間矣。”曰:“學者學有子可乎?”曰:“弟子務本,此入道之門,積德之基,學聖人之學莫先焉。未能服行斯言,而欲凌高厲空,造一貫忠恕之域,吾見其自大而無得也。學曾子者當自有子弟子之言始。”曰:“《檀弓》記有子之言皆可信乎?”曰:“王无咎嘗辨之矣。若語子游欲去喪之踊;孺子(左享右黃)之喪,哀公欲設撥,以問若,若對以爲可;皆非也,唯《論語》所載爲是。” 阮元《論語解》:弟子以有子之言似夫子而欲師之,惟曾子不可彊,其餘皆服之矣。故《論語》次章卽列有子之語,在曾子之前。 劉氏《正義》:案曾子不可彊,非不服有子也,特以尊異孔子,不敢以事師之禮用他人。觀曾子但言孔子德不可尚,而於有子無微辭,則非不服有子可知。當時弟子惟有子、曾子稱子,此必孔子弟子於孔子沒後尊事二子如師,故通稱子也。至閔子騫、冉有各一稱子,此亦二子之門人所記,而孔子弟子之於十子仍稱字,故篇中於閔、冉稱字稱子錯出也。 簡朝亮《論語集注補正述疏》:或曰四子皆稱子,閔子、冉子之門人亦記之,而終成之者,有子、曾子之門人也,以二子獨次乎《學而第一》篇之前列也。有子次《子曰學而》章後,不連有子而卽次曾子者,嫌次之於有子後也,故必又起《子曰巧言》章而以曾子次其後,明乎皆次之於孔子後也。《孟子》云:“昔者孔子沒,子夏、子張、子游以有若似聖人,欲以所事孔子事之。彊曾子,曾子曰:‘不可。江漢以濯之,秋陽以暴之,皜皜乎不可尚已。’”由是言之,有子爲諸賢所尊,而曾子過於諸賢,皆可知也。故成書者以次前列焉。如謂閔子、冉子之門人終成之,則既以有子、曾子次之於孔子後,當繼以閔子、冉子次之矣。蓋成書者,尊師之義宜然也。

按:《史記·仲尼弟子列傳》:“有若少孔子三十三歲。”《論語邢疏》及《禮·檀弓疏》引作“四十三歲”,裴駰《史記集解》引鄭玄云:“魯人。”此出鄭氏《孔子弟子目錄》,今佚不傳。

【集解】孔(安國)曰:“有子,弟子有若。”何曰:“鮮,少也。上謂凡在己上者。言孝弟之人改恭順,好欲犯其上者少也。”

按:安國字子國,孔子十二世孫。年四十,爲諫議大夫。後魯恭王壞夫子故宅,得壁中《詩》、《書》,悉以歸子國。子國乃考論古今文字,撰眾師之義,爲《古文論語訓解》十一篇。何晏《集解》云:“《古論》唯博士孔安國爲之訓解,而世不傳。”《隋書·經藉志》、《唐書·藝文志》皆不著錄,今惟玉函山房有輯本十卷。

【唐以前古注】《孝經正義》引《論語》鄭氏注:孝爲百行之本,言人之爲行,莫先於孝。

  按:近有集鄭注《古文論語》二卷,託名宋王應麟者,所收未盡。海寧陳氏鳣《論語古訓》搜採較詳。馬國翰有輯本,其中爲《集解》所未採者尚多,茲擇錄之以存漢代大師之說。

《皇疏》引熊埋云:孝悌之人志在和悦,先意承旨。君親有日月之過,不得無犯顏之諫。然雖屢納忠規,何嘗好之哉?今實都無好而復云“鮮矣”者,以好見開,則生陵犯之慚;以犯見塞,則抑匡弼之心。必宜微有所許者,實在奬其志分,稱論教體也。故曰“而好犯上者鮮矣”。孝悌之人,當不義而諍之,尚無意犯上,必不識爲亂階也。

  按:熊埋不詳何人,馬國翰以爲卽《唐書·藝文志》雜家之熊理,亦想當然耳。熊以犯上爲犯顏而諫,皇侃取之。焦循《論語補疏》伸其說:“據《漢書·敘傳》‘劉向、杜鄴、王章、朱雲之徒,肆意犯上’,《後漢書》‘田豐剛而犯上’,以犯上爲犯顏,古之通義也。”其說甚辨,然亦過求異耳,《邢疏》駁之是也。

【集注】有子,孔子弟子,名若。善事父母爲孝,善事兄長爲弟。犯上,謂干犯在上之人。鮮,少也。作亂則爲悖逆争鬥之事矣。此言人能孝弟,則其心和順,少好犯上,必不好作亂也。

君子務本,本立而道生。孝弟也者,其爲仁之本與!”

【考異】《七經考文》曰足利本“其仁之本與”,無爲字。 葉德輝《日本天文本論語校勘記》:足利本、唐本、津藩本、正平本均無“爲”字。

  按:日本流傳中國《論語》本有二:一爲正平《集解》本,見於錢曾《讀書敏求記》。一爲皇侃《義疏本》,乾隆開四庫時歙人鮑廷博得之,刻入《知不足齋叢書》。此外刻本以天文癸巳刻單經爲最善《經藉訪古志》已著錄,彼國亦希見。考日本天文癸巳當明嘉靖十二年,比之《皇疏》、正平二本時代稍後。葉氏取《七經孟子考文》所引古本、足利本、一本、二本、三本、(皆日本古本)、《皇疏》本、正平本、黎刻正平本札記所引津藩有造館本、傅懋元觀察重刻唐卷子本校錄,與今本異者三百餘事,別爲《校勘記》一卷。至中土宋元舊本,則以有阮氏《校勘記》在,不複出也。

陳善《捫蝨新語》:古人多假借用字。《論語》中如“孝弟也者,其爲仁之本與”,又曰“觀過,斯知仁矣”,又曰“井有仁焉”,竊謂此“仁”字皆當作“人”。 王恕《石渠意見》:“爲仁”之“仁”當作“人”,蓋承上文“其爲人也孝弟”而言。孝弟乃是爲人之本。 焦氏《筆乘》:何比部語予:“豐南禺道人曾論‘孝弟也者,其爲仁之本與’,‘仁’原是‘人’字。蓋古‘人’作‘??’因改篆爲隸,遂譌傳如此。如‘井有仁焉’亦是‘人’字也。”予思其說甚有理。孝弟卽仁也。謂孝弟爲仁本,終屬未通。若如豐說,則以孝弟爲立人之道,於義爲長。 朱彬《經傳考證》:“仁”卽“人”也。《論語》“觀過,斯知仁矣”,《後漢書·吴祐傳》引作“人”。“無求生以害仁”,《唐石經》“仁”作“人”。 江聲《論語竢質》:“仁”讀當爲“人”,古字“仁”、“人”通。“其爲人之本”,正應章首“其爲人也孝弟”句。不知六書叚借之法,徒泥仁爲仁義字,紛紛解說無當也。 劉氏《正義》:宋氏翔鳳《鄭注輯本》,“爲仁”作“爲人”,云:“言人有其本性,則成功立行也。”案“仁”、“人”當出《齊》、《古》、《魯》異文。鄭就所見本“人”字解之,“爲人之本”與上文“其爲人也”句相應,義亦可通。 王肇晉《論語經正錄》:孝弟爲行仁之本,義固正大。觀“井有人焉”,“人”借作“仁”,則此章“仁”字似亦“人”之借字。如作“人”字解,與章首“其爲人也”句相應,義甚直截。 黄汝成《日知錄集釋》引錢氏曰:《初學記·友悌部》、《太平御覽·人事部》引《論語》俱云“其爲人之本與”。有子先言“其爲人也孝弟”,後言“其爲人之本”,首尾相應,亦當以作“人”爲長也。

  按:錢氏之說是也。林春溥《四書拾遺》云:“案‘不知其仁’、‘無求生以害仁’,《唐石經》皆作‘人’。‘古之賢人也’,古本作‘仁’。‘何以守位曰人’,《釋文》引桓玄、明僧紹作‘仁’。‘柏人’,《道因碑》作‘栢仁’。並可互證。”宋儒不通訓詁,遂至沿襲其誤,强事解釋。於是程叔子謂“性中有仁,曷嘗有孝弟來”,謝顯道謂“孝弟非仁”,陸子靜直斥有子之言爲支離,王伯安謂“仁祇求於心,不必求諸父兄事物”。種種謬說,由此而生。蓋儒家之所謂道,不出倫常日用之間,故《中庸》言“天下之達道五”,又曰“道不遠人”,《孟子》言“道在邇而求諸遠”,卽有子本立道生之說也。老莊一派始求道於窈冥恍忽不可名象之中,後儒雖知其非,而終不脫此窠臼,此其所以致疑於有子也。《論語駁異》及《四書辨證》雖主王恕之說,但以爲作“仁”亦可通。然《初學記》及《御覽》均作“人”,可見唐及北宋初人所見本尚有作“人”者。經傳中“仁”、“人”二字互用者多,“仁”特爲“人”之借字,不止此一事也。《集注》於“井有仁焉”已云“當作人”,獨此條猶沿舊說,蓋偶未深考。

【考證】《說苑·建本篇》:孔子曰:“君子務本,本立而道生。”夫本不正者末必倚,始不盛者終必衰。《詩》云:“原隰既平,泉流既清,本立而道生。”《吕氏春秋·孝行篇》:凡爲天下治國家,必務本而後末。又云:務本莫貴于孝。夫孝,三皇五帝之本務,而萬事之紀也。夫執一術而百善至,百邪去,天下從者,其惟孝也。 《揅經室集論仁篇》:此四句乃孔子語。而“本立而道生”一句,又古逸《詩》也。雖漢人引《論語》往往皆以爲孔子之言,但劉向明以此上二句爲孔子之言,尚是漢人傳《論語》之舊說。而又以爲有子之言者,所以有似夫子也。又《後漢書·延篤傳》云:“夫仁人之有孝,猶四體之有心腹,枝葉之有根本也。聖人知之,故曰:‘夫孝,天之經也,地之義也,人之行也。君子務本,本立而道生。孝弟也者,其爲人之本與。’”觀延篤以此節十九字與《孝經》十四字同引爲孔子之言,愈可見漢人舊說皆以此爲孔子之言矣。 劉氏《正義》:“務本”是古成語,而有子引之。《說苑》及《後漢·延篤傳》皆作孔子語者,七十子所述皆祖聖論,又當時引述各經,未檢原文,或有錯誤故也。

【集解】本基也。基立而後可大成。包曰:“先能事父兄,然後仁道可大成。”

【唐以前古注】《皇疏》引王弼云:自然親愛爲孝,推愛及物爲仁也。

  按:《隋志》載弼撰《論語釋疑》三卷,《唐志》云二卷,陸德明《經典釋文序錄》仍作三卷。今佚,惟玉函山房有輯本。其說經不脫魏晉玄虛之習,故錄以備一家。

【集注】務,專力也。本,猶根也。仁者,愛之理、心之德也。爲仁,猶曰行仁。與者,疑辭,謙退不敢質言也。言君子凡事專用力於根本,根本既立,則其道自生,如上文所謂孝弟乃是爲仁之本,學者務此,則仁道自此而生也。

  按:《集注·外注》尚有程子“性中祇有仁義禮智,曷嘗有孝弟來”一段。明季講家深詆之,謂與告子義同病。清初漢學家詆之尤力。考《朱子文集·答范伯崇》云:“性中祇有仁義禮智,曷嘗有孝弟來。此語亦要體會得是,若差卽不成道理。”是朱子先已疑之矣。疑之而仍採爲注者,門户標榜之習中之也。是書既不標榜,亦不攻擊,故不如刪去以歸簡凈。

【餘論】《論語稽求篇》:《何注》:“先能事父兄,然後仁道可大成。”此以仁孝分先後所始。然此係西異學,從來無此。案《吕覽》:“夫孝,三王五帝之本務。”此“本務”字實出有子“務本”之語,故唐太宗《孝經序》以孝爲百行之源,源卽本也。至東漢之季,南陽延篤有仁孝先後論,則意是時已創有仁先孝弟之說,且混本末爲先後。其異說所始,實本諸此。 宦懋庸《論語稽》:凡注家皆視仁與孝弟爲二橛,不知“仁”古與“人”通。《孟子》“仁者,人也”,《說文》人象形字,人旁著二謂之仁,如果中之仁,萌芽十瓣。蓋人身生生不已之理也。僅言仁,故不可遽見。若言仁本是人,則卽於有生之初能孝能弟上見能孝弟乃成人,卽全乎其生理之仁。不孝弟則其心已麻木不仁,更何以成其爲人?“本立而道生”句,逸《詩》也。凡“道”字古書並訓道路,從辵,從首。《大學》之道,《中庸》“率性之謂道”,詁訓並同。有了引《詩》斷章,言君子必專用力於本,有本乃有路可行。若上文所謂孝弟者,乃人身生理之本也。

  按:懋庸貴州遵義人,所著《論語稽》二十卷,體裁與《論語後案》同。不立門户,而精警則過之。

【發明】陳天祥《四書辨疑》:古之明王,教民以孝弟爲先。孝弟舉,則三綱五常之道通,而國家天下之風正。故其治道相承,至於累世數百年不壞,非後世能及也。此可見孝弟功用之大。有子之言,可謂得王道爲治之本矣。《孟子》言“人人親其親,長其長,而天下平”,與此章義同。蓋皆示人以治國平天下之要端也。

  按:《大學》:“其本亂而末治者否矣。其所厚者薄,而其所薄者厚,未之有也。”古未有不孝於親而能忠於國者,亦未有不敬其兄而能篤於故舊者。語云:“求忠臣必於孝子之門。”又云:“聖人以孝治天下。”有子之言,洵治國之實至名寶鑑也。

子曰:“巧言令色,鮮矣仁!”

【考異】皇本作“鮮矣有仁”。

【考證】《大戴禮·曾子立事篇》:巧言令色,難於仁矣。 《禮記·仲尼燕居篇》“給奪慈仁”,鄭注:“巧言足恭之人似慈仁。” 潘氏《集箋》:孫星衍《尚書今古文疏》以“何畏乎巧言令色”爲“不仁者遠”,蓋本此。

【集解】包曰:“巧言,好其言語。令色,善其顏色。皆欲令人說之,少能有仁也。”

【唐以前古注】《皇疏》引張憑云:仁者,人之性也。性有厚薄,故體足者難耳。巧言令色之人於仁性爲少,非爲都無其分也,故曰鮮矣有仁。

  按:憑字長宗,吴人。官至司徒左長史。《晉書》有傳。此篇載《七錄》云十卷,《隋書·經藉志注》:“梁有十卷,亡。”而《志》別有《論語釋》一卷,云“張憑撰”,或者裒輯散佚,什存其一歟?《唐藝文志》不著錄。陸德明《經典釋文序錄》有之,亦稱“十卷”,存舊目,實未見全書也。其說經好立異論,殊不足取,以其晉人舊帙,錄之以備一家。

【集注】巧,好。令,善也。好其言,善其色,致飾於外,務以說人,則人欲肆而本心之德亡矣。聖人辭不迫切,專言鮮則絕無可知,學者所當深戒也。

【餘論】《四書辨疑》:致飾於外,言甚有理。必有陰機在內,而後致飾於外,將有陷害,使之不爲隄防也。語意既已及此,其下卻但說本心之德亡,而不言其內有包藏害物之心。所論迂緩,不切於事實,未能中其巧言令色之正病也。本心之德亡,固已不仁。不仁亦有輕重之分,其或穿穴踰牆,爲姦爲盜;大而至於弒君篡國,豈可但言心德亡而已哉!蓋巧言,甘美悦人之言。令色,喜狎悦人之色。內懷深險之人,外貌往往如此。李林甫好以甘言啗人,此巧言也,而有陰中傷之之機阱在焉。李義府與人語必嬉怡微笑,此令色也,而有狡險忌克之機阱在焉。若王莽以謙恭篡漢,武后以卑屈禍唐,此又言色巧令之尤者也。古今天下之人,爲此巧言令色而無陰險害物之心者蓋鮮矣。鮮字乃是普言此等人中有仁者少,非謂絕無也。

  按:是書不著撰人名氏。《四庫提要》云:“元蘇天爵《安熙行狀》謂‘初有傳朱子《四書集注》至北方者,滹南王公雅以辨博自負,爲說非之。趙郡陳氏獨喜其說,增多至若干言。’蓋寧晉陳天祥書也。天爵又謂‘安熙爲書以辨之,其後天祥深悔而焚其書’。今此本具存,是所言未足深據也。”朱子撰《集注》嘗云:“字字用秤稱過,增減一字不得。”清初漢學家所摘者在考證之疏,此則摘其義理之謬,洵朱子諍友也。凡《論語》一百七十三條,採摭幾過半云。

《石渠意見》:人固有飾巧言令色以悦人而亡心德者,亦有生質之美,言自巧,色自令,而心德不亡者,此聖人所以言其鮮以見非絕無也。《集注》謂“專言鮮者絕無可知”,恐非聖人意。 王肯堂《筆鏖》:巧言者,能言仁而年不揜焉者也。令色者,色取仁而行違者也。夫仁豈可以聲音笑貌爲哉?故曰“鮮矣仁”。若巧佞炫飾務以悦人,則小人之尤者,何勞曰“鮮矣仁”?

  按:王氏於佛學中精惟識一宗,故其讀《論語》時有新見解。《四庫提要》雖稱其醫學之精,而惡其染明末心學之習,僅列存目。《續說郛》亦僅存其目,有錄無書。自故宮博物院、北平圖書館先後印行,世始多知之者。

【發明】《日知錄》:天下不仁之人有二:一爲好犯上好作亂之人,一爲巧言令色之人。自幼而不孫弟,以至於弒父與君,皆好犯上好作亂之推也。自脅肩諂笑未同而言,以至於茍患失之無所不至,皆巧言令色之推也。然則學宜如之何?必先之以孝弟,以消其悖逆陵暴之心;繼之以忠信,以去其便辟側媚之習;使一言一動皆出於本心,而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,夫然後可以修身而治國矣。 李二曲《四書反身錄》:色莊見於應接,巧言則不止應接。凡著書立言,茍不本於躬行心得之餘,縱闡盡道妙,可法可傳,俱是巧言。

  按:二曲之學,雖稍偏於陸王,而語多心得。雖心知伊川以窮理訓格之非而不加攻擊,蓋猶有忠厚之意存焉。方東樹譏之非也。

曾子曰:“吾日三省吾身:爲人謀而不忠乎?與朋友交而不信乎?傳不習乎?”

【考異】皇本“交”下有“言”字。 錢曾《讀書敏求記》:高麗《集解》本作“言而不信乎”。 《天文本論語校勘記》:古本、皇本、唐本、津藩本、正平“交”下有“言”字。《釋文》引鄭《注》:《魯》讀“傳”爲“專”,今從古。 臧庸《鄭注輯本》釋云:《魯》讀“傳”爲“專”者,《釋文條例》引云:“其始書之也,倉卒無其字,或以音類比方,假借爲之,趣於之之而已。受之者非一邦之人,人用其鄉,同言異字,同字異言,于茲遂年矣。”此“傳”字從專得聲,《魯論》故省用作“專”,鄭以《古論》作“傳”,於義益明,故從之。

【音讀】《釋文》:三,息暫。又如字。 《朱子語類》:“三”字平去二聲雖有自然、使然之別,然自然者不可去聲,而使然者亦不可平聲。故三仕、三已與三黜無以異,而三仕、已無音。三省、三思與三嗅、三復皆使然,而《集注》於省、嗅皆闕。凡此之類,二音皆通。 陳禹謨《譚經菀》:下雖三事,只是忠信。傳者傳此,習者習此耳。“三”當定讀去聲。 翟氏《考異》:《大戴·立事篇》記曾子之言曰:“日旦就業,夕而自省思,以殁其身,亦可謂守業矣。”似卽三省言,而當時記者之詳略殊也。參觀之,則“三”當以去聲爲正。

【考證】《揅經室集·數說》:古人簡策繁重,以口耳相傳者多,以目相傳者少。且以數記言,使百官萬民易誦易記,《洪範》、《周官》尤其最著者也。《論語》以數記文者,如一言、三省、三友、三樂、三戒、三畏、三疾、三變、四教、絕四、四惡、五美、六言、六蔽、九思之類,則亦皆口授耳受心記之古法也。 《論語稽》:三字,《說文》以陽之一,合陰之二,其數三。《史記·律書》:“數作於一,終於十,成於三。”蓋數至於三,陰陽極參錯之變,將觀其成。故古人於屢與多且久之數,皆以三言,如顏子三月不違,南容三復,季文子三思,太伯三讓,柳下三黜,子文三仕三已,三年無改於父之道,三人行必有我師焉,三嗅而作,三年學,三月不知肉味,皆此意也。如一一而求之,若者一,若者二,若三,則失之矣。 金履祥《論語集注考證》:傳不習乎,程伯子作傳之於人。以上二事例之,爲人、交友俱爲及人之事,則此“傳”當從程子之說,乃傳業與人者。傳業與人而不習於己,正鄭氏所謂講時爲學誦之師不心解者。不習而傳,豈不誤人?蓋此三事乃及人之事,常情所易忽,故曾子於此三事日省吾身,恐以爲不切己而有所不盡也。 《論語補疏》:己所素習,用以傳人,方不妄傳,致誤學者,所謂“温故而知新,可以爲師”也。 包慎言《論語温故錄》:專,謂所專之業也。《吕氏春秋》曰:“古之學者說義必稱師,說義不稱師,命之曰叛。”所專之業不習,則隳棄師說,與叛同科。故曾子以此自省。《後漢書·儒林傳》:“其耆名高義開門受徒者,編牒不下萬人。皆專相傳祖,莫或訛雜,揚雄所謂譊譊之學,各習其師。”此卽《魯論》義也。

  按:張之洞《書目答問》云:“包慎言《論語温故錄》未見傳本。”茲據劉氏《正義》引。

《論語發微》:孔子爲曾子陳孝道而有《孝經》。《孝經說》曰:“《春秋》屬商,《孝經》屬參。”則曾子以《孝經》專門名其家,故《魯論》讀“傳”爲“專”。所業既專,而習之又久,師資之法無絕,先王之道不湮。曾氏之言,卽孔子傳習之旨也。 郭翼《雪履齋筆記》:曾子三省,皆指施於人者言。傳亦我傳乎人。傳而不習,則是以未嘗躬試之事而誤後學,其害尤甚於不忠不信也。

  按:此“傳”字當從《集解》作“傳於人”解,《集注》失之。

【集解】馬曰:“曾子,弟子曾參。”何曰:“傳不習乎,言凡所傳之事,得無素不講習而傳之乎?”

【唐以前古注】《釋文》引鄭注::思察己之所行也。 《周易·蹇正義》引鄭注:同門曰朋,同志曰友。 《皇疏》:凡有所傳述,皆必先習,後乃可傳,豈可不經先習而妄傳乎? 又引袁氏云:常恐傳先師之言,不能習也。以古人言必稱師也。

  按:《皇疏》序稱江熙集《論語》十三家,有晉江夏太守陳國袁宏,字叔度。考宏《晉書》有傳,字彦伯,不言注《論語》。《晉書》有袁喬,字彦叔,陳國人。博學有文才,注《論語》及《詩》。阮孝緒《七錄》有袁喬《論語釋》十卷,《隋志注》云:“梁有益州刺史《袁喬注》十卷。”《唐志》同。陸德明《釋文序錄》亦云“《袁喬注》十卷”,稱云“字彦叔,陳國人。東晉益州刺史,湘西簡侯”,然則《袁注》爲喬所作明矣。此注亡佚已久,錄之以備一家。

【集注】曾子,孔子弟子,名參,字子輿。盡己之謂忠,以實之謂信,傳謂受之於師,習謂熟之於己。曾子以此三者日省其身,有則改之,無則加勉,其自治誠切如此,可謂得爲學之本矣。而三者之序,則又以忠信爲傳習之本也。 尹氏曰:“曾子守約,故動必求諸身。”謝氏曰:“諸子之學皆出於聖人,其後愈遠而愈失其其真。獨曾子之學專用心於內,故傳之無弊,觀於子思、孟子可見矣。惜乎其嘉言善行,不盡傳於世也。其幸存而未泯者,學者其可不盡心乎?”

【餘論】《四書辨疑》:只以盡己爲忠,義有未備。天下之事,亦有理所當隱不當盡者,其父攘羊而子證之,此亦盡己之謂,聖人未嘗以忠直許之也。況盡己以實,只是一意,忠與信不可辨也。忠信理雖相近,要之自是兩事。曾子分明說在兩處,解者不可相混無別也。《語錄》曰:“忠信只是一事。”又曰:“做一事說也得,做兩事說也得。”此說意持兩端,無真正可憑之理。蓋忠當以心言,信當以言論。心無私隱之謂忠,言有準實之謂信。此乃忠信之別也。 黄氏《後案》:《注》謝說:“曾子專用心於內”,東發先生曰:“專用心於內,近時禪學之說耳。後有象山因謂今傳於世者皆外入之學,非孔子之真,遂於《論語》之外自謂得不傳之學,皆謝氏之說也。”陸稼書謂省兼內外。內不欺於心,外不謬於事,皆當省諸身。專用心於內,非經恉也。諸書言子夏之徒有田子方而流爲莊周,子貢之徒有鬼谷子而流爲蘇秦、張儀,本無確據。卽信有之,將邢恕之過必咎程子乎?謝說過矣。

【發明】《反身錄》:賢如曾子,猶日三省。若在吾人,資本中下,尤非曾子可比,千破萬綻,其所當省者,豈止於此?故必每日不論有事無事,自省此中能空凈不染乎?安閒恬定乎?脫洒無滯乎?視聽言動能復禮乎?喜怒哀樂能中節乎?綱常倫理能不虧乎?辭受取予能當可乎?富貴貧賤能一視乎?得失毀譽能不動乎?造次顛沛能一致乎?生死利害能不懼乎?習氣俗念能消除乎?自察自審,務要無入而不自得,纔是學問實際,否則便是自欺。

子曰:“道千乘之國,敬事而信,節用而愛人,使民以時。”

【考異】《釋文》:“道”本或作“導”。 皇本作“導”。 宋高宗《石經》“敬”作“欽”,避翼祖諱。

【考證】朱子《四書或問》:此義疑馬氏爲可據。蓋如馬說,則八百家出車一乘;如包說,則八十家出車一乘。甲士步卒合七十五人,而牛馬兵甲糧糗芻茭具焉,恐非八十家所能給。然與《孟子》、《王制》之說不同,疑孟子未嘗盡見班爵分土之藉,特以傳聞言之,故不能無少誤。若《王制》則故非三代古書,其亦無足據矣。 崔述《三代經界通考》:先儒惑於《司馬法》之文,以爲一乘之卒七十有二人,遂致《魯頌》之言先後牴牾,乃謂車計通國之賦,徒指出軍之賦以曲解之。不知《司馬法》乃戰國時人所撰,原不足據也。且《傳》又有之:衛文公元年,革車三十乘,季年乃三百乘。晉城濮之戰,全軍皆出,僅七百乘。鞌之戰,軍帥半行,乃八百乘。平邱之會,有甲車千乘。衛地與民非能十倍其初,晉地雖闢,豈能數倍於文公之世?然則貧故車少,富故車多,不盡稱徒以造車,亦不盡計民以賦車也。晉之伐鄭也,敗其徒兵於洧上,車與徒分道以禦敵,而初不必相參,則車之多寡固不必盡準乎其徒之數,則亦不必盡準乎其民之數。惟是地廣則國富,國富則車多,故大國曰千乘,乃大略言之耳。夫安得拘拘焉以八百家或八十家出車一乘爲一成之例也? 劉氏《正義》:案《注》包馬異說。皇、邢《疏》如文釋之,無所折衷。後人解此,乃多轇轕。從馬氏則以千乘非百里所容,從包氏則以《周禮》爲不可信。紛紛詰難,未定一是。近人金氏鶚《求古錄》說此最明最詳,故備錄之。其說云:“《孟子》言‘天子千里,大國百里,次國七十里,小國五十里。’又言‘萬乘之國,千乘之家。千乘之國,百乘之家。萬取千焉,千取百焉。’是千里出車萬乘,百里出車千乘,十里出車百乘也。子產言‘天子一圻,列國一同。圻方千里,同方百里。’亦如《孟子》之說。以開方之法計之,方里而井,百里之國,計有萬井。萬井而出車千乘,則十井出一乘矣。若馬氏說百井出一乘,則百里之國止有百乘,必三百一十六里有奇乃有千乘,與《孟子》不合。包氏合於《孟子》,是包氏爲可據矣。哀十二年《公羊傳注》言:‘軍賦,十井不過一乘。’此一證也。馬氏之說,則據《司馬法》。鄭注《小司徒》亦引《司馬法》云:‘井十爲通,通三十家,爲匹馬、士一人、徒二人。通十爲成,成百井,三百家,出革車一乘、士十人、徒二十人。十成爲終,終千井,三千家,革車十乘、士百人、徒二百人。十終爲同,同方百里,萬井,三萬家,革車百乘、士千人、徒二千人。’賈《疏》:‘通九十夫之地,宮室涂巷三分去一,又不易、一易、再易,通率三夫受六夫之地,是三十家也。’案《司馬法》一書,未必真《周公》之制,所言與《孟子》、子產皆不合,信《司馬法》何如信《孟子》耶?《坊記》云:‘制國不過千乘,家富不過百乘。’今謂大夫百乘,地方百里,等于大國諸侯,必不然矣。或謂:‘《司馬法》車乘有兩法:一云兵車一乘、士十人、徒二十人。一云兵車一乘、甲士三人、步卒七十二人。賈公彦以士十人、徒二十人爲天子畿內采地法,以甲士三人、步卒七十二人爲畿外邦國法。此言千乘之國,是畿外邦國也。一乘車士卒共七十五人,又有炊家子十人、固守衣裝五人、厩養五人、樵汲五人,共一百人。馬牛芻茭具備。此豈八十家所能給哉?’不知天子六軍出于六鄉,大國三軍出于三鄉,蓋家出一人爲兵也。又三遂亦有三軍,三鄉爲正卒,三遂爲副卒。鄉遂出軍而不出車,都鄙出車而不出兵。孔仲達成元年‘丘甲’《疏》云:‘古者天子用兵,先用六鄉。六鄉不足,取六遂。六遂不足,取都鄙及諸侯。昔諸侯出兵,先盡三鄉三遂。鄉遂不足,然後徧徵境內。’賈公彦《小司徒疏》亦云:‘大國三軍,次國二軍,小國一軍,皆出于鄉遂。猶不止,徧境出之,是爲千乘之賦。’然則都鄙固不出兵也。江慎修云:‘七十五人者,兵乘之本法。三十人者,調發之通制。《魯頌》“公車千乘,公徒三萬”正與《司馬法》合。’此說得之。然則都鄙卽至出兵,而調發之數惟用三十人,豈八十家所不能給哉?至於丘乘之法,八十家而具七十五人,無過家一人耳,此但備而不用,惟蒐田講武乃行,又何不給之有?農隙講武,正當人人訓練,家出一人,不爲厲民也。若夫車馬之費,亦自不多。古者材木取之公家。山林而無禁,則造車不難。馬牛畜之民間,可給民用,不過暫出以代蒐田之用耳。芻茭則尤野人所易得者也。且以八十家而出一車四馬,又何患其不給乎?或又謂:‘百里之國,山川林麓城郭宮室涂巷園囿三分去一,三鄉三遂又不出車,又不易、一易、再易,通率三夫受六夫之地,則三百乘且不足,安得有千乘乎?’不知百里之國以出稅之田言,非以封城言也。《孟子》方頒禄禄,正是言田。其曰地方百里者,地與田通稱,故井地卽井田也。百里以田言,則山川林麓以及涂巷園囿等固已除去矣。頒禄必均,若不去山川 ,山川天下不同,則禄不均矣。茍境內山川甚多,而封城止百里,田稅所出,安足以給用乎?故知大國百里,其封疆必不止此。《周禮》所以有五百里四百里之說,蓋兼山川附庸而言也。《孟子》則專言榖土耳。城郭宮室涂巷等雖有定數,然亦非榖土,則亦不在百里之內也。先儒三分去一之說,亦未必然。《孟子》言方里而井,百里七十里五十里皆以井計數。方里不必其形正方,以方田之法算之,有九百畝則曰方里。地方百里等方字皆如是也。然則百里之國不謂封疆,其里亦非廣長之里矣。《孟子》言一夫百畝,而《周禮》有不易百畝,一易二百畝,再易三百畝之說,蓋《孟子》言其略,《周禮》則詳言之也。分田必均,《周禮》以三等均之,其說至當。《左傳》:‘井衍沃,牧隰卑。’鄭氏謂‘隰卑九夫爲牧,二牧而當一井’是也。是則一井不必九百畝,百里之國亦不必九百萬畝,以通率二井當一井,當有一千八百萬畝矣。《孟子》但舉不易之田,故曰‘一夫百畝,大國百里’也。鄉遂之民皆受田,則亦有車乘,但其作之之財受于官府,故曰不出車,非無車也。夫如是,百里之國豈不足於千乘哉?包氏之說,可無疑矣。” 物茂卿,論語徵》:萬乘、千乘、百乘,古言也。謂天子爲萬乘,諸侯爲千乘,大夫爲百乘,語其富也。如千金之子,孰能計其囊之藏適若干而言之乎?古來注家布算求合,可謂“不解事子雲”矣。

  按:《論語徵》十卷,日本物茂卿撰。議論通達,多可採者,惟中土少傳本。俞樾《春在堂隨筆》錄十餘條,大旨好與宋儒牴牾。茲擇其議論純正者錄而存之。

方觀旭《論語偶記》:《集解》云:“融依《周禮》,包依《王制》、《孟子》,義疑,故兩存焉。”近時經師從馬氏。竊以《泰伯篇》曾子曰“可以寄百里之命”,謂攝國君之政令。《先進篇》冉有曰“方六七十如五六十”,謙不敢當千乘之國。則千乘之國爲百里甚明,以他經解《論語》,何如以《論語》證《論語》?

  按:如方氏之說,千乘之國爲百里,毫無可疑。《周禮》僞書,不足據也。

俞樾《湖樓筆談》:千乘之國,馬包異說,當以包說爲長。子路曰“千乘之國”,冉求曰“方六七十如五六十”,蓋子路所說者,百里之國,故冉求從而遞減之,爲六七十五六十也。若從馬說,千乘之賦其地千成,居地方三百一十六里,似過大矣。大約古人言百里之國使爲大國,故曰“可以託六尺之孤,可以寄百里之命。”六尺以極小言,百里以極大言。不極小不足見託孤之難,不極大不足見寄命之難。後人生大一統之世,提封萬里,遂覺百里之地小若彈丸,此古今之勢異也。 鄭浩《論語集注述要》:千乘有二說:《馬注》一成八百家出一乘,千乘爲方三百一十六里。《包注》十井八十家出一乘,千乘適爲百里之地。朱子前嘗是馬說,及爲《集注》,又不實指,僅曰“其地可出兵車千乘”,豈因十者皆難知其孰確,不欲多費力於無用之地乎?以下凡名物度數無關本文經旨,紛議莫能確定者準此。

【集解】馬曰:“道,謂爲之政教也。《司馬法》‘六尺爲步,步百爲畝,畝百爲夫,夫三爲屋,屋三爲井,井十爲通,通十爲成,成出革車一乘。’然則千乘之賦其地千成,居地方三百一十六里有畸,惟公侯之封乃能容之,雖大國之賦亦不是過焉。”包曰:“道,治也。千乘之國者,百里之國也。古者井田,方里爲井,十井爲乘,百里之國,適千乘也。”融依《周禮》,包依《王制》、《孟子》,義疑,故兩存焉。包曰:“爲國者興事必敬慎,與民必誠信也。節用者,不奢侈也。國以民爲本,故愛養之也賸。作事使民,必以其時,不妨奪農務也。”

【唐以前古注】《詩·小雅·信南山正義》引鄭注《司馬法》云:井十爲通,通十爲成,成方十里,出革車一乘。《周禮·小司徒疏》引鄭注:甲士三人,步卒七十二人。 《皇疏》:千乘,大國也。天子萬乘,諸侯千乘。千乘尚式,則萬乘可知也。此以下皆導千乘之國法也。爲人君者,事無小大悉須敬,故云“敬事”也。《曲禮》“毋不敬”是也。又與民必信,故云“信”也。雖富有一國之財,而不可奢侈,故云“節用”也。雖貴居民上,不可驕慢,故云“愛人”也。使民,謂治城及道路也。以時,謂出不過三日,而不妨奪民農務也。然人是有識之目,愛人則兼朝廷也。民是瞑闇之稱,使之則唯指黔黎也。

【集注】道,治也。千乘,諸侯之國,其地可出兵車千乘者也。敬者,主一無適之謂。敬事而信者,敬其事而信於民也。時,謂農隙之時。言治國之要,在此五者,亦務本之意也。

【餘論】《四書賸言》:《王制》:“用民之力,歲不過三日。”而《周官·均人》又以豐迎較公旬之政,豐年三日,中年二日,無年一日。此云“使民”,不止公旬,有卽以農事使民者。如“三日于耜,四日舉趾”,則使民耕植之時。“九月築圃,十月禾稼”,則使民刈穫之時。“龍見而畢務,火見而致用”,則使民興築之時。“仲夏斬陽木,仲冬斬陰木”,則使民樵棌之時。“十一月徒杠成,十二月輿梁成”,則使民謹出入修橋道之時。故《春秋傳》曰“凡啟塞從時”,謂凡事之啟塞皆當從其時也。 《黄氏後案》:陸稼書說:“敬是遇事謹慎之意,不必言包括眾善。信者不用權詐,不朝更夕改,惟此真確之誠,表裏如一,始終如一。雖事勢之窮,亦濟以變,而守常之時多,濟變之時少也。節用不必說,節非褊嗇,而當節者,務欲返一國奢靡之習而同歸於淳樸。愛人不必說,愛非姑息,而當愛者,務欲合一國臣民之眾而共遊於蕩平也。”式三案後儒標示心學,說敬太過,失之。於此章尤不合。信與節愛,近解亦過求深。尋繹經恉,陸氏說是。《楊注》云“未及爲政”,未可據。敬信節愛時使自有實功實效,以發所存之正。朱子《與張敬夫書》曰:“徒言正心而不足以識事物之要,是腐儒迂闊之論,不足與論當世之務。”然則論治未有專言所存者,朱子蓋節取其論所存而錄之歟?朱子作《集注》,意在詳錄宋儒之說。而說之未醇者亦存之,意在節取也。讀《注》者或誤衍之,或以此攻朱子矣。 《東塾讀書記》:《道千乘之國章》,《朱注》采程子曰:“此言至淺。然當時諸侯果能此,亦足以治其國矣。”此於聖人之言頗有不滿之意,似不必采之。

  按:宋儒中如伊川之迂腐,龜山之庸懦,當時皆負有盛名,則以朱子標榜之力爲多,讀《集注》者當分別觀之。

【發明】《焦氏筆乘》:“敢問事業如何?”仲脩曰:“事業正自爲學中來。只如作一郡,行得《論語》中三句便用之不盡。”彦平曰:“願聞之。”仲脩曰:“‘敬事而信,節用而愛人,使民以時’是也。”彦佩服其言,每曰:“吾平生操心行己,立朝事君,皆趙君之言有以發之。” 《四書讀》(《四書辨證》引):不曰治而曰道者何?治者,法術之名。道者,仁義之用也。若千乘固是舉以爲例。第夫子時,上而周室不能有爲,下而小國不足有爲,惟大國可以自奮。然不曰大國而卽兵車言者,蓋當時大國惟利是務,其於敬信五者闕焉弗講,夫子蓋有爲而言也。

子曰:“弟子入則孝,出則弟,謹而信,汎愛眾而親仁。行有餘力,則以學文。”

【考異】《釋文》:“弟”,本亦作“悌”。 皇本作“悌”。 《左傳》襄公二十八年《正義》引文“汎”字作“氾”。 《韓昌黎集·讀墨子篇》:“孔子泛愛仁。”“汎”字作“泛”。 荀悦《漢紀·孝元帝論》引孔子曰:“行有餘力,則可以學文。”有“可”字。

【音讀】《釋文》行,下孟反。 《集注》如字讀。

【考證】潘氏《集箋》:《儀禮·士相見禮》曰:“與老者言,言使弟子。與幼者言,言孝弟於父兄。”《賈疏》:“‘與老者言,言使弟子’者,謂七十致仕之人。依《書傳》,大夫致仕爲父師,士致爲少師,教鄉里子弟。雷次宗云:‘學生事師雖無服,有父兄之恩,故稱弟子也。’云‘與幼者言,言孝弟於父兄’者,幼與老對,此幼卽弟子之類。孝弟,事父兄之名,是人行之本,故云‘言孝弟於父兄’。”是弟子爲學者之稱,又幼者之通稱也。《子罕篇》“出則事公卿,入則事父兄。”而此乃以事父兄分屬出入者。《孝經》云:“事父孝,故忠可移於君。事兄弟,故順可移於長。”一則就百行之本言之,故云入;一則就推暨者言之,故云出也。謹,《說文》云:“慎也。”《楚辭·卜居》“將氾氾若水中之鳬乎”,王逸注“氾氾,普愛眾也。”《說文》“氾,濫也”,《段注》引《論語》此文謂假“汎”爲“氾”。《論語述何》曰:“此因上文孝弟忠信愛仁而類記之。文者,字之始。誦法《六經》先正聲音文字,謂小學也。”《四書賸言》曰:“姚立方云:‘文,字也。非《詩》《書》六藝之文。言弟子稍閒,使學字耳。’《說文》:‘文,交畫也。’” 劉氏《正義》:言有餘力學文,則無餘力不得學文可知。先之以孝弟諸行,而學文後之者。文有理誼,非童子所知。若教成人,則百行皆所當謹,非教術所能徧及,故惟冀其博文,以求自得之而已。此夫子四教,先文後行,與此言教弟子之法異也。

【集解】馬曰:“文者,古之遺文。”

【唐以前古注】《釋文》引《鄭注》:文,道藝也。 《皇疏》:或問曰:“此云‘行有餘力,則以學文’,後云‘子以四教:文、行、忠、信’,是學文或先或后,何也?”答曰:“《論語》之體悉是應機適會,教體多方,隨須而異,不可一例責之。”

【集注】謹者,行之有常也。信者,方之有實也。汎,廣也。眾,謂眾人。親,近也。仁,謂仁者。餘力,猶言暇日以用也。文,謂《詩》《書》六藝之文。程子曰:“爲弟子之職,力有餘則學文。不修其職而先文,非爲己之學也。”尹氏曰:“德行,本也。文藝,末也。窮其本末,知所先後,可以入德矣。”洪氏曰:“未有餘力而學文,則文滅其質。有餘力而不學文,則質勝而野。”愚謂力行而不學文,則無以考聖賢之成法,識事理之當然,而所行或出於私意,非但失之於野而已。

【餘論】《四書辨疑》:南軒曰:“非謂行此數事有餘力而後學文也,言當以是數者爲本,以其餘力學文也。”此比《注》文爲詳。然所謂以其餘力,亦不知其果爲何者之餘力也。夫弟子當爲之事,言不能盡,舉此數事,争先務也。行有餘力,乃是普言弟子當爲之事,行之而餘暇,則以學文也。黄氏震《日鈔》:此章教人爲學,以躬行爲本,躬行以孝弟爲先。文則行有餘力而後學之,所謂文者,又禮樂射御書數之謂,非言語文字之末。今之學者乃或反是,豈因講造化性命之高遠,反忘孝弟謹信之切近乎?然嘗思之,二者本無異旨也。造化流行,賦於萬物,是之謂性。而人得其至粹,善性發見,始終事親,是之謂孝,而推之爲百行。是孝也者,其體源於造化流行之粹,其用達爲天下國家之仁,本末之貫皆此物也。故《論語》一書首章先言學,次章卽言孝弟。至於性與天道,則未嘗輕發其秘。豈非孝弟實行,正從性與天道中來,聖門之學惟欲約之使歸於實行哉?

  按:閻氏若璩曰:“《史記·孔子世家》:‘孔子以詩書禮樂教,弟子蓋三千焉,身通六藝者七十有二人。’”又曰:“言六藝者折衷於夫子。以詩書六藝詁文字,語本無病。毛氏攻之非也。”

【發明】《反身錄》:今之教者,不過督以口耳章句屬對作文,朝夕之所啟迪而鼓舞者,惟是博名媒利之技。蒙養弗端,童習而長安之,以致固有之良日封日閉,名利之念漸萌漸熾。誦讀之勤、文藝之工適足以長傲遂非,率意恣情。今須力反其弊,教子弟務遵此章從事。大本既立,夫然後肄習詩書藝業,則教不淩躐,庶成人有德,小子有造矣。 陸隴其《松陽講義》:大抵人之氣稟雖有不同,然亦差不多。只是從小便習壞了,氣稟不好的固愈習愈壞,卽氣稟好的,亦同歸於壞。童蒙之時,根脚既不曾正得,到得長大時,便如性成一般。卽能回頭改悔,發憤自新,也費盡氣力,況改悔發憤者甚少。此人才所以日衰,皆由蒙養之道失也。後世爲父兄者,有弟子而不教,固無論矣。卽有能教者,又都從利禄起見。束髪受書,卽便以利禄誘之,不期其爲大聖大賢,而但願其享高官厚禄。這箇念頭橫於胸中,念頭既差,工夫必不能精實,只求掩飾於外,可以悦人而已。教學如此,人才安得而不壞哉?爲人父兄者,胡不一思而甘使子弟爲俗人也?